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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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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0如何聲請點交?要不要另外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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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聲請點交須填具聲請狀(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366-4143-14a2b-1.html),載明案號、不動產明細,請求點交等語,至法院收狀處遞狀或郵寄至法院。法院承辦股於收到交書狀後,會先排定履勘期日,履勘係確認現場狀況以做點交之準備。履勘完成後會排定點交期日進行點交。

二、聲請點交,不需支付費用予法院,但點交 (含履勘)程序需請管區員

警到場(通常為兩名),員警旅費每人新台幣200元,如需開鎖須開

鎖費,如債務人遺留有價值之物品,需由鑑價公司鑑價,進行遺留物拍賣程序,則需鑑價費用等。

  • 發布日期:110-05-14
  • 更新日期:112-05-11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執行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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