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參加法院動產拍賣投標,應詳閱拍賣公告,依公告提出相關文件及保證金(如公告未記載應提出保證金,則毋需提出),如有委任狀,應同時提出,並於投標時間到場,無需填寫投標書。拍定後,並應依公告或本院通知之時間內,繳足價金,始得取得動產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