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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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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起訴後,法院不開庭卻要我提出準備書狀(或答辯狀)給法院並給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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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些比較繁雜的民事訴訟,法律及事實上的爭執點一時不容易釐清,如果一開始就訂開庭的時間,雙方到了法庭上,一時間也不知道對方所持的理由與證據是什麼,該如何的反應,這樣一來,可能會多了很多勞車往返的開庭時間,為了使雙方當事人都能夠先對對方所提出的攻擊防禦方法或陳述,能先充分瞭解後再予辯論,先藉由書狀的先行,可以讓訴訟更經濟。

  • 發布日期:110-05-17
  • 更新日期:110-05-17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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