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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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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網拍購物詐騙增多,請注意交易安全,提防假賣家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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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犯罪手法


近期因為在拍賣網站購物,卻未收到商品的詐騙案件大量增加,98年9月1~10日期間,以購買「手機」被騙報案77件最多;平均被騙金額為8,500元,其次是「筆記型電腦」45件;平均被騙金額為9,300元,購買「相機」有42件;平均被騙金額為8,200元。 
若以損失金額排行,則購買名牌包被騙34件,但平均損失14,800元為最高,其次為購買有價證券(如禮券、油票、旅遊券、回數票)共13件,平均個案損失12,000元,再其次則購買電腦週邊商品(硬碟、主機、記憶體)共28件,平均個案損失10,000元。 
購買與時事相關商品的口罩、耳或額溫槍,被騙報案共16件,購買月餅1件,買小家電(冰箱、洗衣機、咖啡機、電視、除濕機、頸肩按摩器)被騙報案共35件,平均個案損失8,300元,購買腳踏車被騙共19件,個案平均損失7,100元。購買女性保養品(除毛刀、化妝品、面膜)報案計21件,個案平均損失2,400元。 
由於網路購物業者紛紛強化資訊安全監控,致詐騙歹徒不易取得網購客戶購買資料,自98年1月起,全面將詐騙版圖延伸至拍賣網站,藉由盜取帳號方式成立假拍賣頁面,引誘網路買家上鉤,近期內發生的詐騙手法較以往變化更多,例如賣家以「故意將商品賣出」方式行騙,桃園縣一位陳姓大學生,在網拍看到一雙名牌拖鞋,因為非常喜歡但錢不夠,就請求買家保留商品。2天後他發現拖鞋已賣給別人,於是立刻打電話追問,賣家表示已有人先付款,不得已才會賣,但可以幫他調貨,但要先付訂金,並再向他促銷其他商品,歹徒還騙他商品已自美國寄出,到達臺灣要2個月,陳同學於是向賣家商量,以分期付款方式從98年5月至8月期間,共匯款8次,總計被騙了76,000元。 
另一種騙手法是以以「貨到付款」方式詐騙:台中縣劉先生9月4日上網買手機,選擇「貨到付款」,歹徒假冒宅配人員送貨,劉先生付款7,000元後,拆開包裝發現手機變成兩瓶可樂,他怪自己太信任對方,未先檢視商品再付款。 
警方呼籲,網拍購物陷阱多,買家一定要向可靠商家購物,並堅持「貨到驗貨」,商品無問題後再付款,以確保購物安全。

 

預防方式


網拍購物詐騙案例屢見不鮮,警方呼籲,網拍購物陷阱多,買家一定要向可靠商家購物,並堅持「貨到驗貨」,商品無問題後再付款,以確保購物安全。

  • 發布日期:110-05-04
  • 更新日期:110-05-04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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