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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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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訂於113年10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5時,邀請賴月蜜副教授於當日上午講授「短期焦點諮商技巧的運用–以未成年子女抗拒會面交往為例」、下午講授「高衝突家庭調解及介入技巧」議題(含綜合座談),請同仁踴躍參加。本次家事調解委員研習作為113年度家事法官專業研習及司法事務官在職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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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為增進本院家事調解委員專業調解能力及家事法律知識,爰依「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專業講習。
二、主辦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三、時間:113年10月1日(星期二)
四、地點:彰化地方法院8樓遠距會議室
五、連絡人:許曉萱 書記官(04-8343171轉5026)
六、實施對象:
1.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家事調解委員(優先報名)。
2.其他法院家事調解委員。
3.有興趣加入家事調解領域之社工師、心理師、精神科及兒童發展科醫師、律師、大學相關科系教授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員。
七、人員上限:70人
八、參加者如係公務人員登錄終身學習時數6小時

  • 發布日期:113-07-16
  • 更新日期:113-07-16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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