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本院訂於113年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邀請黃諮商心理師柏嘉於當日上午講授「不再想到就頭痛?如何與情緒高漲的服務對象工作」、下午講授「尋找合作的可能性~歷經訴訟的父母雙方如何合作育兒」議題(含綜合座談),請同仁踴躍參加。本次家事調解委員研習作為113年度家事法官專業研習及司法事務官在職訓練課程。

字型大小:

一、目的:為增進本院家事調解委員專業調解能力及家事法律知識,爰依「法院設置家事調解委員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專業講習。
二、主辦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三、時間:113年1月12日(星期五)
四、地點:彰化地方法院8樓遠距會議室
五、連絡人:張俞文 書記官(04-8343171轉5027)
六、實施對象:
1.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家事調解委員(優先報名)。
2.其他法院家事調解委員。
3.有興趣加入家事調解領域之社工師、心理師、精神科及兒童發展科醫師、律師、大學相關科系教授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員。
七、人員上限:70人
八、參加者如係公務人員登錄終身學習時數6小時

檔案下載

  • 113年家事調解委員研習pdf
  • 發布日期:112-12-12
  • 更新日期:112-12-12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