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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795號被告新吉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詹江裁之判決正本一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8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賢112年度訴字第795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訴字第795號原告温錦華與被告新吉成食品有限公司間確認股東關係不存在等事件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被告新吉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詹江裁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新吉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詹江裁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楊美芳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