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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員小字第000080號詹融昇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員簡毓民速113年度員小字第80號
附件:如文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詹融昇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員小字第80號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16日下午2時20分,在本院員林簡易庭第23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陳昌哲
- 發布日期:113-04-26
- 更新日期:113-04-26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