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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000071號被告黃崇瑋(即黃秀儀之繼承人)之判決正本一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良109年度訴字第71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09年度訴字第71號王美珠(即施建生之承受訴訟人)等六人與黃章恩等三十二人間分割共有物事件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被告黃崇瑋(即黃秀儀之繼承人)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黃崇瑋(即黃秀儀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葉春涼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