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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員小字第000087號施定和之開庭通知書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員民迅113員小字第8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施定和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3年度員小字第87號清償債務事件,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起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庭領取(庭址設: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
二、開庭期日:113年5月22日上午9時50分於本院第23法庭。
書記官林嘉賢
- 發布日期:113-04-12
- 更新日期:113-04-12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