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交易字第000629號NGUYEN KHAC TUAN(中文名:阮克俊)之傳票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刑蓮112交易629字第1130009693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NGUYEN KHAC TUAN(中文名:阮克俊
)之刑事傳票一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
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交易字第629號NGUYEN KHAC TUAN(中
文名:阮克俊)公共危險等案件。
二、應送達NGUYEN KHAC TUAN(中文名:阮克俊)之刑事
傳票一件,該傳票是傳喚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下
午1時50分於本院第17法庭行審理程序,應受送達人
應按時到場。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9 日
書記官林曉汾
- 發布日期:113-04-11
- 更新日期:113-04-11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