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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執全助字第000020號洪藺桂之執行命令1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3執全助甲字第2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洪藺桂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本院113年度執全助字第20號債權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洪藺桂間假扣押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0 日
民事執行處甲股書記官陳秀娟
- 發布日期:113-04-11
- 更新日期:113-04-11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