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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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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085號柯信州即柯瑞州之開庭通知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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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9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孝113年度訴字第85號
附件:如文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柯信州即柯瑞州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85號確認抵押債權存在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26日上午9時
     30分,在本院民事第30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卓千鈴
  • 發布日期:113-04-09
  • 更新日期:113-04-09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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