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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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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20396號曹芸樺之查封登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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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8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3司執己字第2039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曹芸樺之查封登記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20396號債權人李雅環與債務人曹芸樺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己股書記官林怡吟
  • 發布日期:113-04-08
  • 更新日期:113-04-08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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