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彰小字第000828號邢鄭帥之開庭通知等

字型大小: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彰民正112彰小字第82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邢鄭帥之開庭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2年度彰小字第828號清償債務事件。
二、應送達之開庭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本庭辦公地點(本庭辦公地點: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領取。
三、通知書內容:本件訂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上午11時19分在本庭彰簡第一法庭(庭址設:彰化縣和美鎮東萊路275號)開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林嘉賢


 

  • 發布日期:113-03-28
  • 更新日期:113-03-28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