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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135號顏貽烱之判決正本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數112年度訴字第1135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135號原告汪佳琪與被告顏貽烱間返還借款事件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被告顏貽烱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顏貽烱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吳芳儀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