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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家護字第000338號郭達人之調查程序期日通知書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家治113年度家護字第338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郭達人之調查程序期日通知書 1 份。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 97 條準用非訟事件法 31 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149 條第 3 項、第 151 條及第 152 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3年度家護字第338號通常保護令事件辦理。
二、應送達之調查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相對人郭達人得於庭期前上班日隨時到庭領取。
三、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3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32法庭(法院地址: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行調查程序,相對人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吳曉玟
- 發布日期:113-03-27
- 更新日期:113-03-27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