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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司拍字第000039號楊昌源之陳述意見函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非勤113年度司拍字第39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3年度司拍字第39號聲請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相對人楊昌源間拍賣抵押物事件之陳述意見函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相對人楊昌源之陳述意見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楊昌源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5 日
書 記 官 趙世明
- 發布日期:113-03-25
- 更新日期:113-03-25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