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000400號被告黃豊欣、王沛倩、黃碩新(黃豊澤之承受訴訟人)、黃宇新(黃豊澤之承受訴訟人)之函一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良110年度訴字第400號
附件:如文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黃豊欣、王沛倩、黃碩新(黃豊澤之承受訴訟人)、黃宇新(黃豊澤之承受訴訟人)之函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0年度訴字第400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函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葉春涼
- 發布日期:113-03-18
- 更新日期:113-03-18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