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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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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簡上字第000132號施秀珠之準備程序筆錄、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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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3月15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瑞111年度簡上字第132號
附件:如文 
 
 
主    旨:公示送達視同上訴人編號63施秀珠(即施皆得之繼承人)之準備程序筆錄、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1年度簡上字第13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準備程序筆錄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視同上訴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民事第29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視同上訴人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游峻弦
 

股       別:瑞股
 

  • 發布日期:113-03-15
  • 更新日期:113-03-15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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