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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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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31440號楊燿其(或其繼承人)、楊素鑾之應買公告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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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2司執丙字第31440號
主旨:公告徵詢共有人楊燿其(或其繼承人)、楊素鑾限期表示優先承買如附表不動產相關事項。
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第2項、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44項第1款前段、第2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1440號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楊佳源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旨揭不動產業以如附表價格、條件拍定
  二、共有人楊燿其、楊素鑾人依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其最新戶籍謄本登載之地址,均無法送達,不能通知其為優先承購。
  三、特公告該共有人或其繼承人得於本公告揭示日起15日內,檢具所有權證明文件及戶籍謄本具狀向本院聲明願照拍定同一價格、條件優先承買。逾期未為聲明,即將拍賣標的物交由拍定人買受。
  四、自公告揭示日起逾15日期限未聲明優先承買,或聲明優先承買後,經法院通知限期繳交價金,逾期未繳足者,視為放棄,由原拍定人承買。
  五、不動產標示及拍定條件詳如附表。
 
附表:標別: 乙
112年司執字031440號 財產所有人:楊佳源
編號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權 利
範 圍
拍定金額
(新臺幣元)
縣 市
鄉鎮市區
小段
地號
平方公尺
1
彰化縣
芬園鄉
富山
 
853
14812.16
192分之1
17,000元
備考
重測前:舊社段647號。
2
彰化縣
芬園鄉
富山
 
854
7762.90
192分之1
8,555元
備考
重測前:舊社段647-1號。
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2筆土地相鄰,為地勢起伏之山坡地,編號2土地未臨路,現況為雜林木地,編號1土地則為三合院(約略為門牌芬園鄉德興路二段136號房屋)、雜林地及部分道路。惟因土地為樹木所覆蓋,其實際有無墳墓或其他掩埋物等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且無共有人間有分管約定之外觀,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出價總額最高者得標(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統計總金額)。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5,3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5,100元。
四、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五、地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險。
六、編號2土地部分為高鐵二側禁限建範圍,請應買人自行評估查明其使用管制。
七、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但拍定人如不願意將非共有標的讓由聲明人一併承買,該聲明人僅得就其共有部分承買,其他標的仍歸拍定人買受(多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其中一筆土地共有人有前開不同意情形亦同)。
 
 
  • 發布日期:113-03-13
  • 更新日期:113-03-13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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