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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員簡字第000085號朱馨慧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開庭通知書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員民粲113員簡字第8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朱馨慧之開庭通知書、民事起訴書繕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3年度員簡字第85號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應送達之開庭通知書、民事起訴書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庭領取(庭址設: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
二、開庭期日:113年4月11日上午9時35分於本院第23法庭行言詞辯論。
書記官:陳火典
- 發布日期:113-03-12
- 更新日期:113-03-12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