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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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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存字第000741號吳美蓁即吳美慧(即吳黃麵之繼承人)之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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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5 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0)存  字第 741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0年度存字第741號提存人本院民事執行處(乾組)與受取權人黃金釵等人間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吳美蓁即吳美慧(即吳黃麵之繼承人)之公函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3 款、第3 項、第151 條第1 、2 項。


 主  任  許  麗      花
 

  • 發布日期:113-03-06
  • 更新日期:113-03-06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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