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007號鐘聰錡之起訴狀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5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孝112年度訴字第1007號
附件:如文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鐘聰錡(鐘金欉之繼承人)之起訴狀繕本及庭函各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1007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及庭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卓千鈴
- 發布日期:113-03-05
- 更新日期:113-03-05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