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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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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彰補字第000018號LITA OKTARUA (中文姓名:宜達)之開庭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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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29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彰民公113彰補字第1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LITA OKTARUA (中文姓名:宜達)之
      起訴狀繕本、開庭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3年度彰補字第18號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起訴狀繕本、開庭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
          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到本庭辦公地點(本庭辦公地
          點: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領取。
   三、通知書內容:本件訂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9日下午2時
          30分在本院第23法庭(庭址設: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
          道二段一號)開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顏麗芸




 

  • 發布日期:113-02-29
  • 更新日期:113-02-29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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