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司拍字第000003號蔡美惠即周明章之繼承人、周立堉即周明章之繼承人之民事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9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非勤113年度司拍字第3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3年度司拍字第3號聲請人彰化縣永靖鄉農會與相對人蔡美惠即周明章之繼承人、周立堉即周明章之繼承人間拍賣抵押物事件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相對人蔡美惠即周明章之繼承人、周立堉即周明章之繼承人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蔡美惠即周明章之繼承人、周立堉即周明章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書 記 官 趙世明
- 發布日期:113-02-19
- 更新日期:113-02-19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