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0044號陳長興之拍賣通知乙件

字型大小: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2司執庚字第6004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長興之拍賣通知(民國113年3月6日上午10時30分)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0044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長興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3彰金職日字第20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三、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庚股書記官許原嘉
 

  • 發布日期:113-02-15
  • 更新日期:113-02-15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