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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訴更一字第8號廖金長之判決正本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謙112年度訴更一字第8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訴更一字第8號原告許春雄與被告廖金長間分割共有物事件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被告廖金長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廖金長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廖涵萱
- 發布日期:113-02-01
- 更新日期:113-02-01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