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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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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司拍字第16號陳良彥之陳述意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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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非溫113年度司拍字第16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3年度司拍字第16號聲請人有限責任彰化第六信用合作社與相對人陳良彥間拍賣抵押物事件之聲請拍賣抵押物狀繕本一件、陳述意見函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相對人陳良彥之聲請拍賣抵押物狀繕本一件、陳述意見函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陳良彥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林婷儀
 

  • 發布日期:113-02-01
  • 更新日期:113-02-01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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