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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4689號謝玲婺之自動履行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9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3司執己字第468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謝玲婺之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4689號債權人黃義彬與債務人謝玲婺間遷讓房屋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己股書記官林怡吟
- 發布日期:113-01-29
- 更新日期:113-01-29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