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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768號謝傳英之準備期日通知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6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數112年度訴字第768號
附件:如文
主 旨:公示送達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予被告謝傳英。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768號遷讓房屋等事件。
二、應送達之準備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27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25法庭開言詞辯論。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吳芳儀
- 發布日期:113-01-25
- 更新日期:113-01-25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