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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3656號陳佳慧之執行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3司執孟字第365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佳慧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3656號債權人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佳慧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孟股書記官李韋樺
股 別:孟股
- 發布日期:113-01-17
- 更新日期:113-01-17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