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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071號被告李展輝之判決正本一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良112年度訴字第1071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071號原告吳騏任與被告李展輝間損害賠償事件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被告李展輝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李展輝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葉春涼
- 發布日期:113-01-11
- 更新日期:113-01-11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