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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683號唐崇恩之民事判決正本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8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和112年度訴字第683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唐崇恩之民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683號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康綠株
- 發布日期:113-01-08
- 更新日期:113-01-08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