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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員小字第443號HOANG VAN THIEN(中文姓名:黃文善)之裁定正本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員民粲112員小字第44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HOANG VAN THIEN(中文姓名:黃文善)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本庭受理112年度員小字第443號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庭領取(庭址設: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
書記官:陳火典
- 發布日期:112-12-27
- 更新日期:112-12-27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