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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610號鄭淑惠之裁定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5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仁111年度訴字第610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訴字第610號原告黃榮昌與追加被告林陳雪等人間分割共有物事件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追加被告鄭淑惠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追加被告鄭淑惠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謝志鑫
- 發布日期:112-12-26
- 更新日期:112-12-26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