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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拍字第160號相對人林聖象之裁定正本一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非溫112年度司拍字第160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司拍字第160號聲請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與相對人林聖象間拍賣抵押物事件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相對人林聖象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林聖象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2 日
書 記 官 蔡亦鈞
- 發布日期:112-12-26
- 更新日期:112-12-26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