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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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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家護字第1466號劉威志之裁定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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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彰院毓家德112年度家護字第1466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家護字第1466號劉九安與劉威志間通常保護令事件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相對人劉威志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劉威志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蔡宗豪
 

  • 發布日期:112-12-25
  • 更新日期:112-12-25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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