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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000020號許耀峰之裁定一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數110年度訴字第20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0年度訴字第20號原告許翔柏與被告許久雄等人間分割共有物事件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許耀峰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許耀峰得隨時來院領取。
- 發布日期:112-12-25
- 更新日期:112-12-25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