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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006號劉少威之準備期日通知書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數112年度訴字第6號
附件:如文
主 旨:公示送達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1件予被告劉少威。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款、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訴字第6號損害賠償事件。
二、應送達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通知書是通知本案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7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24法庭行準備程序。
四、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 記 官 吳芳儀
- 發布日期:112-11-02
- 更新日期:112-11-02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