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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0613號被告鄞澨寬之判決正本1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4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民信111年度訴字第613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訴字第613號原告即反訴被告彰化縣埔鹽鄉公所與被告顏清錦等間拆屋還地等事件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被告鄞澨寬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鄞澨寬得隨時來院領取。
書 記 官 潘佳欣
- 發布日期:112-09-05
- 更新日期:112-09-05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