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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存字第738號洪福臨之公函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7 月 10 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0)存 字第 738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0年度存字第738號提存人本院民事執行處(乾組)與受取權人洪福臨即洪黃素珍即黃連硿之繼承人等人間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洪福臨之同意扣押公函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3 款、第3 項、第151 條第1 、2 項。
主 任 陳 曉 青
- 發布日期:112-07-10
- 更新日期:112-07-10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