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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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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拍字第95號相對人游子誼即游献洲之繼承人之陳述意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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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非勤112年度司拍字第95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司拍字第95號聲請人彰化縣員林市農會與相對人游子誼即游献洲之繼承人間拍賣抵押物事件之裁定正本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
公告事項:應送達於相對人游子誼即游献洲之繼承人之陳述意見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相對人游子誼即游献洲之繼承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0  日
 
 
 
書  記  官  趙世明
  • 發布日期:112-07-10
  • 更新日期:112-07-10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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