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1578號盧彥汶即盧淑慧之執行命令2件(扣押命令、移轉命令)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26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2司執萬字第3157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盧彥汶即盧淑慧之執行命令2件(扣押命令、移轉命令)。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1578號債權人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盧彥汶即盧淑慧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萬股書記官石坤弘
- 發布日期:112-06-26
- 更新日期:112-06-26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