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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688號陳月鳳之詢問繼承系統表意見函1件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1司執己字第768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瑞德(即陳清火之繼承人)之詢問繼承系統表意見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688號債權人許正君等與債務人陳瑞德(即陳清火之繼承人)間變賣分割共有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己股書記官林怡吟
- 發布日期:112-06-19
- 更新日期:112-06-19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