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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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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員小調字第149號莊惟盛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開庭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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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7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員民粲112員小調字第14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莊惟盛之開庭通知書及民事起訴狀繕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2年度員小調字第149號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之開庭通知書及民事起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庭領取(庭址設: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
二、開庭期日:112年7月6日上午9時20分於本院第23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書記官  陳火典
 

  • 發布日期:112-06-07
  • 更新日期:112-06-07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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