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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員簡字第000219號張秩裕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5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員民潔111員簡字第21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秩裕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1年度員簡字第219號代位分割遺產事件,
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
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庭領取(庭址設:彰化縣員
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
二、開庭期日:112年7月25日上午9時35分於本院第23法
庭(庭址設: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
書記官張莉秋
- 發布日期:112-06-05
- 更新日期:112-06-05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