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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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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員簡字第000219號張秩裕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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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5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員民潔111員簡字第21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秩裕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受理111年度員簡字第219號代位分割遺產事件,
        應送達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
        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庭領取(庭址設:彰化縣員
        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
      二、開庭期日:112年7月25日上午9時35分於本院第23法
        庭(庭址設: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大道2段1號)。
                      

書記官張莉秋

  • 發布日期:112-06-05
  • 更新日期:112-06-05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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