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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8576號粘大杰即粘柄樑之分配期日通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0司執育字第3857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粘大杰即粘柄樑之分配期日通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38576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粘大杰即粘柄樑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1彰金職日字第4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黏貼於後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育股書記官林明俊
- 發布日期:112-05-11
- 更新日期:112-05-11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