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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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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7670號KHAMPRAPHAI NATTHACHAI(中譯:那他財之收取命令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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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111司執春字第5767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KHAMPRAPHAI NATTHACHAI(中譯:那他財)之收取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7670號債權人冠融國際事業有限公司與債務人KHAMPRAPHAI NATTHACHAI(中譯:那他財)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春股書記官劉旻葳
 
 
  • 發布日期:112-04-27
  • 更新日期:112-04-27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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