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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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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刑事公示送達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交簡字第416號LANPHUKHIAO SONRAM(泰國籍,中文姓名:松良)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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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112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彰院毓刑松112年度交簡字第416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LANPHUKHIAO SONRAM(泰國籍,中文姓名:松良)之刑事判決一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第62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件是112年度交簡字第416號LANPHUKHIAO SONRAM(泰國籍,中文姓名:松良)公共危險案件。
二、應送達LANPHUKHIAO SONRAM(泰國籍,中文姓名:松良)之刑事判決一件,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5  日

書  記  官  李政優

  • 發布日期:112-04-25
  • 更新日期:112-04-25
  • 發布單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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